根據(jù)“華宸•鼎興3號—新大地集團應收賬款收益權投資項目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本信托”)受益人大會召集事項的約定,華宸信托有限責任公司擬召開本信托第一次受益人大會,現(xiàn)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基本情況
1、會議時間:2014年9月10日
2、會議方式:以現(xiàn)場表決與通訊表決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3、會議召集人:華宸信托有限責任公司
二、會議審議事項
審議受托人《關于<華宸•鼎興3號—新大地集團應收賬款收益權投資項目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提前結束的提案》,詳見附件一。
三、會議參加對象
1、本信托全體受益人或其授權代表人;
2、受托人、信托執(zhí)行經(jīng)理。
四、會議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
1、每一信托單位具有一票表決權,受益人本人出席受益人大會并行使表決權,表決以表決函書面表決為準。書面表決函見附件二。
2、鑒于該提案內(nèi)容涉及信托計劃提前結束事項,根據(jù)《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及合同約定,該決議需經(jīng)參加本次會議的受益人全體通過。
3、本次表決結束后,由受托人對受益人的表決意見進行統(tǒng)計并形成決議。受托人將在本次收益人大會結束后依照信托合同約定將本次受益人大會決議以在華宸信托公司網(wǎng)站公告送達的方式通知受益人,并向監(jiān)管機關報告。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 秦立東
電 話: 0471-4193856
傳 真: 0471-4193908
六、附件
附件一:《關于<華宸•鼎興3號—新大地集團應收賬款收益權投資項目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提前結束的提案》
附件二:《華宸•鼎興3號—新大地集團應收賬款收益權投資項目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第一次受益人大會表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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