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受益人:
《伊東煤炭集團忽沙圖煤礦建設項目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于 2009年4月15日到期,信托本金及信托貸款利息已按時收回,并對全體受益人如期兌付信托本金和分配信托收益,該《信托計劃》結束。作為信托計劃受托人,華宸信托有限責任公司(原內蒙古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依據(jù)《 信托法 》、《 信托公司管理辦法 》、《 信托業(yè)務會計核算辦法 》等有關法規(guī)及該信托項目《 資金信托合同 》的規(guī)定,現(xiàn)就本資金信托項目清算如下 。
一、信托項目基本情況
1 、信托資金規(guī)模:11,900萬元
2 、信托資金用途:用于伊東煤炭集團忽沙圖煤礦建設
3 、信托計劃類型:集合
4 、信托計劃期限:2007年4月15日—2009年4月15日
5 、信托資金運用方式:信托貸款
6 、受托人:華宸信托有限責任公司(原內蒙古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7 、信托貸款利率:10%
8、信托資金年收益率:第一年5.8% ;第二年6.13%
二、受托事項:
委托人將其合法所有的資金11,900萬元,委托受托人,由受托人以信托貸款方式運用于伊東煤炭集團忽沙圖煤礦建設。委托人與受托人簽定了《資金信托合同 》,委托人是信托受益人。
三、信托資金管理運用情況:
1 、信托資金管理情況
按照《 信托計劃 》和《 資金信托合同》的規(guī)定,受托人將信托資金以信托貸款的方式貸放給借款人內蒙古伊東集團忽沙圖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專項用于伊東煤炭集團忽沙圖煤礦建設,受托人與借款人于2007年 4月10日簽定了《 信托貸款合同 》(合同編號為:NXXSJXD2007066號)。貸款期限為貳年,信托貸款本金于到期日一次性償還 ,貸款利息按季上結,貸款年利率為10%。還款資金來源為忽沙圖煤礦投產后的銷售利潤及企業(yè)其他可供還款的資金。貸款保證措施:一、內蒙古伊東集團忽沙圖煤炭有限責任公司以忽沙圖煤礦采礦權提供抵押擔保;二、內蒙古伊東煤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為信托貸款本息的償還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公司按照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為該《信托計劃》開立專門賬戶進行管理和核算。
2 、信托收益實現(xiàn)情況
本項目信托財產在管理運用過程中,共實現(xiàn)信托收入24,298,748.05元 。
3 、信托財產所承擔的費用、稅金情況
在本信托計劃存續(xù)期內,共計發(fā)生各項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稅金為9,894,942.81元 。其中:信托手續(xù)費9,134,231.64元;發(fā)行管理費690,010.00元;印刷費9,924.00元;律師、咨詢費42,000.00元;差旅費、機動車費、銀行結算費等其他費用18,777.17元。
4、信托收益分配情況
根據(jù)《 資金信托合同 》的規(guī)定,在信托計劃期內,受托人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14,403,805.24元。其中:于2008年4月15日分配信托收益7,037,032.31元;于2009年4月15日分配信托收益7,366,772.93元。
四、信托財產清算
2009年4月15日,公司向信托受益人兌付信托本金 119,000,000.00元。2009年4月23日,公司注銷信托專戶。
委托人、受益人在本清算報告公告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無異議的,信托合同所列事項解除,該信托項目終止 。